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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信息 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为您提供了最有效的手段来与联络老客户、会见新客户,了解发展趋势,发现新的生产和应用技术。
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得到了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拥戴。
参展单位条件 1.食品添加剂:酸味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被膜剂、着色剂、护色剂、复合食品添加剂、乳化剂、酶制剂、食用香精香料、增味剂、面粉处理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胶姆糖基础剂; 2.食品配料:淀粉、变性淀粉、淀粉糖、糖醇、食用油脂及油脂替代品、专用面粉、酵母制品、低聚糖、植物蛋白、果蔬及肉类冻干食品、馅料、调味料、香辛料、调味品、乳制品、保健制品、动植物提取物、饮料浓缩液、腌制剂、大豆制品、坚果、速溶茶、功能性食品配料、可可制品、膳食纤维、蛋制品; 3.相关材料、机械与技术:食品包装机械、包装材料、食品加工机械、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应用技术、食品检测设备和技术、专业刊物及其它。 参展办法 1、参展报名:拟参展单位请填写FIC 2006参展申请表及合同(附件一),表中内容将刊入展览会会刊,故请提供中英文打字稿或用正楷填写清楚,连同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凡上述证件有虚假者,取消参展资格)及展位选择(展位图附后)一并寄或传真至展览会主办单位办公室; 2、展位选定:我们在收到FIC 2006参展申请表及合同、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后, 在尽可能尊重参展商选择的前提下安排展位,待展位确定后,我们将给参展商传真展位费结算函、展位图及登陆展览会网上参展商服务区的通知; 3、付费及展位确认:参展商需按照展位结算函中规定的付费时间将展位费汇入展览会帐户,我们在收到展位费后,即寄发展位确认函及参展商服务手册(服务手册包括展览会时间安排、布展要求、展品运输、参展有关规定、学术交流会安排和新产品新技术介绍会、参展人员住宿安排等)给参展单位; 4、展位安排的原则:展馆西馆:一层前区为国际展区,后区为中外合资及国内部分特装展位展区,西馆二层、三层和东馆为国内展区; 5、受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总体展出面积所限,根据2005年参展情况预计2006年展位仍将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故我们将对大展位面积进行适当控制,以满足更多参展企业的需要。拟申请大面积展位的单位,请尽早申请,并及时与我们联系。 参展规定 1、外商投资比例超过50%的外方控股企业须在国际展区参展; 2、参展公司展出的产品必须为国内品牌,产地亦为国内生产; 3、代理外国公司产品的国内经销商参展,不得在国内展区展出外国公司的产品; 4、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申请时填报的名称一致,国外公司,港、澳、台公司不得在国内展区参展;在国内展区参展的单位展位内不得出现国外公司、港、澳、台公司的名称、标志和产品; 5、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仿冒产品和非允许使用的名称。禁止展出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6、为了确保展览会水平和现场的良好秩序,展位不得转租、转借、转让。标准展位的楣板、展墙板不得拆卸、改装,如拆卸、改装费用自理; 7、参展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主办单位将按如下规定处理:属于应在国外展区参展的单位,必须按国外参展商收费标准补交齐费用,否则将不予送电,停止展出。 违反展览会规定的单位,将被取消参展资格,展位费不予退回,停止展期该展位的电力供应,展出的产品、宣传品等均须撤离展览会现场; 8、展览会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展位销售情况,修改、调整展位图; 9、参展商的退展:已报名参展的参展商如要求退展,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并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退展参展商如在开展前180天之前书面通知到主办单位,可获得100%已交参展费用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120天,开展之前180天以内书面通知到主办单位,可获得50%已交参展费用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90天,开展之前120天以内书面通知到主办单位,可获得25%已交参展费用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90天以内书面通知到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不再向参展单位退款。退展的具体时间应以主办单位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10、凡是报名参加了在相同城市、相近时间内举办的内容相近的其它展会的单位,不要再申请本展的展位。 11、请各申要展位的单位尽量缩减展位面积,以满足其它单位的要求。 征集学术交流会论文 展览会期间将举行学术交流会,其内容为:着色剂,增稠、乳化、品质改良剂,食用香精香料,防腐、抗氧、保鲜剂,甜味剂,鲜味剂、酸味剂,营养及功能性食品添加剂和配料领域的学术交流。特邀请国内外从事食品配料、食品添加剂科研技术人员在会上进行交流。学术交流不应宣传某个产品或某个品牌。拟申请参加交流的人员,请将学术交流题目及内容摘要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审核,凡符合学术交流会要求者即通知本人。点击此处下载详细内容。 新产品新技术介绍会 展览会期间还将举行新产品新技术介绍会。新产品新技术介绍会可具体介绍本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等。拟举办新产品新技术介绍会的参展单位,最迟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所介绍的内容摘要发传真,文章全文电邮至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经选定后,即通知参展单位。新产品新技术介绍会每场收费标准为中资企业8000元人民币,外资企业1000美元。如有兴趣举办,请与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联系。 请将新产品新技术交流费电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 帐 号:010903113001201090192-13 开户行:北京市商行新街口北大街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 FIC 2006展技术交流费字样 如无法阅读参展申请表或参展须知,请尝试以下方法: 1. 您需要下载Acrobat Reader来阅读pdf文档。 如果您尚无Acrobat Reader软件, 请点击下面图标下载该软件。 Adobe Acrobat Reader 是一个免费软件,利用它可使您在主要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平台上浏览和打印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PDF) 文件。 2. 将您的传真号码E-mail给我们,我们将立刻为您传真一份参展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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